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新绛县纪委监委注重深化改革创新,及时修订完善《村级监察工作指南》,提出明确刚性要求,深化拓展村级监察工作。
新绛县纪委监委修订完善的《村级监察工作指南》从制度层面对村级监察联络员开展监督的方式、监督的事项、监督的权限进行了明确,确保村级监察联络员依规依法精准开展工作。一是会议监督。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主动列席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和村“两委”联席会议,主要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村级巡察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民生监督。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对救灾救济、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霸黑恶势力等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走访核实,报告镇村两级党组织。三是重点监督。突出村级监察联络员在农村“三资”管理和乡风文明上的作用,全面实行农村财务管理“三联签”(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村级监察联络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管理村红白事宜操办等,为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出监察力量。四是跟进监督。对各村“两委”每年重点承诺工程、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人居环境整治、“五城同创”等,及时跟进监督。
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新绛县220个村级监察联络员共列席各类村级会议439次,配合县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67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80余条,积极化解各类信访问题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