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园区供暖事项的告知
尊敬的业主:
随着供暖期的临近,五洲观澜园区内的供暖准备工作已到了关键阶段。2017年初,房产公司便与市热力公司等行政职能部门针对五洲观澜供暖事宜进行全面、实质性接洽跟进,市政相关职能部门就此事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直至8月份,因市政暖气管道等相关技术难题影响我园区今年正常通暖,但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为了筑建五洲观澜品质、兑现供暖承诺,让业主享受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上下一心、多次研究沟通,在克服高额投入成本和运营费用的情况下,确定今年由房产公司自投自建用天然气锅炉自主供暖,并执行运城市物价局运价管字【2012】149号和运价管字【2013】14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1、本采暖期根据运城市物价局、运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集中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供暖费用。
2、本采暖期收取标准:居民用户16元/平米·采暖期;非居民用户24元/平米·采暖期(层高3米-4米的,折标系数为1.3;层高4米-5米的,折标系数为1.5;层高5米-6米的,折标系数为1.9)。
3、本采暖期:若用暖,请于11月6日17:00钟前缴清供暖费用;若不用暖,请于10月31日17:00钟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查通过后,按现有供暖费用的30%缴清供暖费用。
4、本采暖期:若逾期未缴清供暖费用的用户,将停止供暖;若逾期未办理申报不用暖手续的用户,按现有供暖费用全额缴清。
5、供暖前物业服务中心会根据进度另行通知业主进行户内注水检查,务请用户积极配合,并支持、理解,确保园区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使业主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天。
九通物业·五洲观澜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七日
看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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