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了《运城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市房产局将对中心城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
从通知中可知
本次整治将从以下11个方面入手
1、未依法进行物业服务招投标及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未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服务不到位或降低服务标准。
2、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具体内容。
3、目前物业服务仅仅只对物不对人,缺乏相应的对人服务的机制与功能。
4、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人员素质偏低,未参加岗位培训、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
5、服务意识差和态度不好,小区内发生大量投诉,不能及时协调化解。
6、擅自处理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
7、未建立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及台账,未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处理记录不详细等。
8、对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不进行制止或制止不力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对装修人员在小区业主装修期间,正常进出小区时故意刁难和阻挠,维护小区内装修期间的安全和秩序不力,遇有装修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协调化解。
10、对出现“楼霸”强行上料等违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物业服务小区出现业主群体强烈不良反响,并形成严重后果者。
本次整治将分为3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30天,自9月11日至10月10日),检查整治阶段(60天,自10月11日至12月10日),检查汇总阶段(20天,自12月11日至12月31日)。
整治规范活动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和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以及各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小区检查整治排队情况,好的小区授予“运城市中心城区十佳示范小区”称号,差的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并作为下一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小区分等定级和评比的重要依据;个别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企业和小区,按照相关规定记入黑名单行列并向社会公布。
看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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