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十小位置
规划十小(含初中),位于灵庆路以东,棉西路以西,涑水街以北,华彩街以南(彩虹汽贸西侧)。占地67.58亩,目前设计方案已敲定。拟设计规模为小学6轨制,解决学位1620名;初中10轨制,解决学位1500名。预计2018年开工,本平台将持续关注。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7]第7号
来源:统征中心 日期:2017-07-10
2014年4月30日、2017年6月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6条规定,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6.2595公顷、18.7541公顷。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及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14]315号 、 晋政地字[2017]120号
批准时间: 2014年4月30日、2017年6月3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运城市二〇一三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运城市二〇一六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涑水街以北、棉西路以西、灵庆路以东、华彩街以南,具体四址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涉及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单位:公顷)
涉及盐湖区北城办事处东留村委会集体土地4.0695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8.8760万元/亩,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依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或包干方式进行赔付。
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办法。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属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居民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看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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