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运城市民郭女士向《今日头条》运城实时资讯反映运城市盐湖区舜帝陵景区广场保安酒后滋事,打人致伤问题,请看郭女士的投诉:
今天我怀着极其愤慨之情,向贵媒体反映运城力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工作时间借酒滋事,滋事中我和丈夫(以下称老公)被不法者当众言语挑衅、实施拉拽、牙咬、拳脚相加和用砖头打砸等暴力流血侵害,侵害时间达十多分钟,致我皮肤多处裂伤;我老公头部颈部胸部背部多处剧烈疼痛住进医院。
2月19日元宵节这一天,本是个喜庆祥和的日子。当日我和我老公驾车来到市舜帝陵景区观景,下午4时左右把车停在景区广场停车区入口侧边一车位后,在距离车不远边买甘蔗, 此时有个身穿“力威保安”服的陌生男子突然凑过来与我搭讪,我发现此人言语有失常态 ,胡言乱语。
这时我惊恐得不敢抬头,该保安男便忽然拉我胳膊被我地甩开了, 且一时间闻到该男浑身酒味, 我赶紧对卖甘蔗的示意我先不要甘蔗了,就赶紧和我老公往车跟前走,此时该保安男摇晃着一直尾随之后嘴里叨叨什么“看不起他,不理他”等言语不堪入耳。
我们走到车跟前把包放到后备箱,准备开车走,该保安男左右手各拿一块半截砖头,气势汹汹的盯着我们冲过来,堵到我们跟前不让走,骂骂叨叨要打人,我们扔下车就走,走了大概一百米,我让老公待着别动, 老公立刻拿起手机报警。这个时候该保安男见状抡着砖头砸向我们,我们幸亏躲闪及时;为不受伤害我老公抓住其手腕,该保安男就咬我老公手,用腿绊倒我老公,用手揪住我老公衣领死死拽住他在地不让动弹。
我看着被死死拽住不让我老公起身的情形, 我无助乞求现场围观人喊保安,帮我报警,却没人上前救我们……
我无奈无助恐惧间,只能眼巴巴看着该保安男不停无端伤害我老公, 他为求得警察来保护和自身安危,只能是被压在地上强忍着不敢动弹。
在地不敢动弹的我老公过了几分钟,好不容易过来了两个穿力威保安服的男子,我大喊“求救!保安快来,这个喝醉酒的拿砖头砸人了!” 可这两个保安男子充耳不闻冲过来后二话不说抬脚就猛踹我老公头部几下(此时老公被喝酒保安死死拽住压在地下)才作罢,但喝酒保安男并没作罢之意,而是爬起来用砖头几次砸我老公身上,那两个保安见状又继续拳打脚踢我老公头部和身体,惨不忍睹。
这时其中一保安男一边打人一边说“我爸不就喝了点酒!” 一阵暴打后,三名保安准备扬长而去,被我喊住不能走!喝酒的保安男突然拽我左胳膊,把我手塞到他嘴里咬得皮开肉绽,流血不止。 “快走,要不走就要被警察抓了!”那个叫他爸的保安男说。
该保安当众打人大约持续10多分钟之后,俩保安男逃离时被110警车拦截住扭送警车内。我赶紧开车去了派出所报案。
2月19日16时许,盐湖公安分局北部新区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舜帝公园对面有保安酒后闹事,要求迅速出警。北部新区派出所舜帝公园春节安保执勤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赵某北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次日上午将另一名违法行为人赵某国依法传唤到案。
经查:2月19日16时许,力威保安公司保安赵某国(男,53岁,盐湖区北相镇人)在舜帝公园对面酒后寻衅滋事,将高某某、郭某某夫妻二人咬伤,随后又将路边停放的一辆捷达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破。期间,同是力威保安公司保安的赵某北(系赵某国儿子,男,32岁)也参与了殴打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国行政拘留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北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据了解,受害人郭女士第一时间报案后,同时向《今日头条》“运城实时资讯”爆料,“运城实时资讯”发表后,立即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善良的网民评论超过两百多条,舆论一边倒要求严惩肇事者,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盐湖公安秉公执法,快速处理,这起治安案件暂时划上句号。目前,还未接到受害人郭女士及肇事者复议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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