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圣惠路(涑水街—大运高速桥)
提升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按照运城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运城市人民政府对圣惠路(涑水街—大运高速桥)提升改造工程作出征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南起涑水街,北至大运高速桥,全长2.4公里,宽90米。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各种管线等均在被征收之内。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收回。
二、征收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运城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运政办发〔2014〕96号)。
三、工程性质
圣惠路提升改造工程属城市公益性建设工程。
四、房屋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为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运城市城市建设工程办公室。
五、征收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日。
七、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八、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九、望该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密切配合,保证道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看房团
新闻排行
阅读(9754)
阅读(2563)
阅读(2327)
阅读(2217)
阅读(2077)
热门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