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之重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党规党纪见证了不同时代从严治党的主要历程。改革开放40年来,从开启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从站上新起点到进入新时代,历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发扬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对执政党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并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完善党规党纪,把从严治党推到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
一、党的十一大至十三大前:党规党纪开始逐步修复,开启从严治党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后,中国共产党的治党治国模式发生了重大转换,加强从严治党日益成为全党思想共识,党规党纪从“文革”时期的废弛状态也开始逐步修复。
从严治党以恢复重建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整党运动为支撑。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平反冤假错案为基础,党内政治生活重新建构。十二大党章重申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一重大原则也为之后历次党章修改全面继承。1985年在党的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从严治党”概念。党的十三大首次提出“从严治党,严肃党纪”。1990年首次将党内法规界定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类,并强调党内法规的制定要以党章为依据。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以党章为依据的党纪党规不断完善,与改革开放同步加强从严治党日益成为全党思想共识,各方面纪律规定突出体现一个“严”字。
严抓党风党纪为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提供保障。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等行为,对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问题进行清理,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廉洁纪律成为治党管党工作重点。1980年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从精简会议、控制差旅费、节约办公费用等13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纪律规定,与今天的中央八项规定如出一辙。此外,在严明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出台相关规定。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越是改革、越是开放,越要从严治党、从严执纪。
二、党的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间:党规党纪建设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首次写入党章。这一时期,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把“从严治党”作为基本方针首次写入党章。同时十四大党章首次把反腐败纳入党的建设体系总体要求之中,体现了新时期管党治党的鲜明时代特征。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在党的革命和自我革命中的作用:“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
以从严治党为导向创建高位阶核心党规党纪。中央先后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党规党纪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注重从源头防腐。十五大之后,为了更好地推进“新的伟大工程”、保障党的自我革命,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党内法治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强调源头防治腐败的基础性、配套性制度建设也有了较大发展。1998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用党内法规形式规范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强调从源头防治腐败的相关基础性、配套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稳步推进。
三、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党规党纪建设呈现“体系化”特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面对作风问题和反腐败严峻形势,十六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并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强化从严治党,着眼于解决腐败等突出问题。十六大党章相应地增加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等新表述,表明对从严治党规律性认识的提升,也显示出对于严肃执行纪律、扫除监督盲区的政治决心。
党规党纪突出惩治腐败主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从严治党。2003年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法规将党内监督提高到“……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的层面来认识,增加巡视制度这一党内监督方式。2005年中央首次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集成了一个时期以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思想和制度,其中的118项制度都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标志着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体系反腐”的阶段。
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纪党规建设呈现“体系化”特征。十七大后,从严治党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及制度建设。各类党内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数量明显增多,首次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廉洁从政规定首次上升为“准则”,相继出台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等,违纪违规行为惩处制度更加配套。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至今:党规党纪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深化对执政党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把从严治党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并写入党章。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有效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好转,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纪律建设首次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十八大以来,从严执纪成为从严治党的现实载体,党的纪律进一步整合为六大纪律,从根本上解决了管党治党普遍存在的“宽松软问题”。
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新突破。十八大以来,以“两准则四条例”为代表的50多部党内法规相继出台,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生命线越筑越牢。在强调制度建设的同时,新一届党中央还高度重视思想建设。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并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要求全党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切实解决好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问题。
立规明矩,全面从严治党由重点治标走向重点治本。2012年12月,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成为十八届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开局之作。突出“两个责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的作风在短期内得到大的改进,让党和人民看到了希望,给世界执政党作出了中国示范。十八大至今,党规党纪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性进展,其数量之多、密度之高、力度之大,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由重点治标走向了重点治本,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改革开放40年来,党规党纪建设就像一台行车记录仪,记录了“打铁自身硬”的铿锵足迹,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品格和从“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光辉历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只有进行时,依规治党、依纪管党没有完成时。站在新时代,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