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起建立稷山县公安局第一个警犬基地,先后利用警犬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200余起;他有幸携警犬先后参与“G20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的安保工作;他在寒冬时节,5次下到黄河的冰水里搜寻尸体,在春寒料峭时赤身下到天井寻找罪证……
他就是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同斌。
入警27年的李同斌,一直坚守在公安一线,从事警犬技术和刑事侦查工作,曾多次被市县两级公安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标兵”;先后荣立山西省公安厅三等功1次、二等功两次,公安部一等功1次;2017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百佳刑警”荣誉称号;荣登2018年上半年“运城好人”榜。
1992年,李同斌入警的第一个年头,稷山县公安局筹备引进警犬技术也进入实质性阶段。“在见习期间,我多次看到过警犬协助警察成功破案,深知警犬技术在刑侦工作中有着人力以及其他技术无法替代的作用,那时就有了建警犬基地的想法。”当被问起为何主动申请从事警犬工作时,李同斌说:“刚走上工作岗位,我就向局领导递交了申请并获得批准,但建立警犬基地需要大量资金,这对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当时,在得知购买一只良种犬需花费数万元、县公安局经费也比较紧张时,李同斌并没有退缩,而是凭着对警犬技术工作的挚爱,将筹备经费的渠道“瞄”向了家人。
李同斌先从爷爷“下手”,动员其先后垫资12万元购买6条警犬,修建了8间犬舍。后来,随着警犬的成长,外出训练和勘查现场的机会不断增多,他又说服爷爷垫资15万元,购买了两辆工具车,用于警犬破案。最终在1993年,稷山警犬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填补了该县公安系统警犬技术的空白。“自从事警犬技术工作后,爷爷和父亲先后帮忙筹借几十万元,几乎倾尽了他们的所有。”李同斌说,“虽然驯犬工作枯燥乏味、充满危险,但我从未懈怠。每一条警犬的成长,都沁透着我和家人的心血。我先后驯养出“猎豹”“拉克”“小黑”3条优秀的警犬,还带它们出去见了见‘世面’。”
2016年8月,李同斌受命携带警犬执行“G20峰会”保卫任务期间,和其他队员一起,排除隐患,保障安全,受到公安部领导的亲切接见,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17年8月,他再次携警犬参加“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的安保工作。为确保此次安保任务万无一失,他和队友们克服了炎热酷暑、蚊虫叮咬等困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训练,把人和犬在高温下的作业能力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工作期间,为了不影响房间的整洁,只要是雨天,他每次都是用随身携带的毛巾把警犬的4个爪子擦干净后,才带其进入每一个房间。他的敬业精神和细致入微的作风,让参会外宾纷纷竖起大拇指,为他点赞。
不畏寒冬,赤身下井打捞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凶器;从20多米的高崖上摔下受伤,仍然带伤追捕直至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和战友们在27小时里急行150公里,一举擒获18名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面对种种困难和险情,李同斌从来都是无怨无悔,勇往直前。多年来,李同斌先后利用警犬技术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200余起,为国家和社会挽回经济损失4200万余元。
“我是一名警察,为老百姓保平安是我的天职。祖国不可辜负,人民不可辜负。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要对得起头上的警徽、身上的警服、心中的警魂。”李同斌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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