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济市居民王某文驾驶非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让王某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1月30日,王某文驾驶小鸟牌电动车在永济市境内南郑村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521国道70公里600米丁字路口向南左转弯驶入国道时,遇景某民驾驶晋M2**8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晋MD**6挂车在521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双方发生事故。致王某文受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双方车辆均受损。
永济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亲人,请牢记血的警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重安全细节习惯,平安出行,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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