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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112个商住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有了标尺

2017-09-09 16:25:06    来源:    点击:

摘要:9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动员大会。会上,《运城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中心城区112个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将得到全面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考核有了具体的标尺和依据。
 

  《运城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112个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有了标尺
 

  黄河晨报讯(记者 祁克宁)9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动员大会。会上,《运城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中心城区112个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将得到全面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考核有了具体的标尺和依据。
 

TIM截图20170909122710.jpg

  我市召开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动员大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心城区的规模从原来4平方公里拓展到现在的65平方公里,商品住宅小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规模达到112个,服务的市民也越来越多。而目前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群众反响强烈,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特别是不符合市委对“大运城”建设与发展的要求。
 

  为此,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对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进行全面整治规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结合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运城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
 

  具体内容为,
 

  未依法进行物业服务招投标及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未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服务不到位或降低服务标准;
 

  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具体内容;
 

  对装修人员在小区业主装修期间,正常进出小区时故意刁难和阻挠,维护小区内装修期间的安全和秩序不力,遇有装修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协调化解;
 

  对出现“楼霸”强行上料等违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擅自处理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

 

  未建立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及台账,未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处理记录不详细等;

 

  对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不进行制止或制止不力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物业服务小区出现业主群体不良反响,并形成严重后果者等。
 

  规范整治结束后,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依据业主的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对112个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小区进行考核排队,对好的小区授予“运城市中心城区十佳示范小区”称号,对差的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并作为下一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小区分等定级和评比的重要依据。个别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企业和小区,按照相关规定记入黑名单行列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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