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太原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补选;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他事项。
关于接受邱水平辞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邱水平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王启瑞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启瑞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免名单
任命:
顾昭明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成斌为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阎默彧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岳红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志刚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秦钟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梁若皓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成斌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秦钟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名单
任命:
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于孙洪山代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孙洪山代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免名单
任命:
闫绪安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付利宝为阳泉荫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荣彰、王国宏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克勤、周跃武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海林、南世勤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耿强社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芦春贤的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波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杜占华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看房团
新闻排行
阅读(9754)
阅读(2563)
阅读(2327)
阅读(2217)
阅读(2077)
热门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