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津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有关规定,就河津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河津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采购人:河津市人民法院
3. 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23338202
4.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文档电子化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我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已由省高院统一部署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完成;现需完成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部署,由于该系统在现有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上进行升级开发,因此深度应用系统拟继续使用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列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表
5.采购预算:210万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联系人:张国良
电 话:18903463803
7.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津市人民法院
地址:新耿南街与永兴路交口东20米路北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70359567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学府嘉园星座4单元902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59-2255789 18634813480
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申请单位 |
河津市人民法院 |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 |
||||
拟采购项目金额 |
210万元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河津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刘中兴 |
男 |
信息 |
统计局 |
13466935856 |
|
姚科云 |
女 |
经济 |
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13935961166 |
|
赵军民 |
男 |
信息 |
运城市文化局 |
13803476357 |
|
原因阐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文档电子化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我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已由省高院统一部署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完成;现需完成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部署,由于该系统在现有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上进行升级开发,因此深度应用系统拟继续使用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列产品。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文件精神及电子卷宗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软件标准选型内容,河津法院的项目建设是原有系统的延续和提升。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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