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8年8月25日9时许,山西高速四支队四大队值班室接信息中心电话称,运风高速9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银白色小轿车撞的面目全非停在超车道上,路过的车辆纷纷鸣笛避让,十分危险。护栏外站着一名年轻女子,面色苍白,焦灼不安。民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将事故车辆推到应急车道后,上前询问该女子,该女子称今天是中元节,准备回老家上坟,由于车辆较多,在遇到前方车辆减速时,自己便踩刹车制动,但不管怎么踩都不管用,才急打方向,车辆失控撞向护栏,发生事故。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女子穿着高跟凉鞋,穿高跟鞋遇到紧急情况后,极易出现踩不实刹车,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其穿高跟鞋驾车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做出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该女子对民警的说法表示认同,并表示今后绝对不会穿高跟鞋开车。
高速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不得穿高于4厘米的鞋子驾驶机动车。高跟鞋固然能给女性朋友朋友带来美丽,但比美丽更重要的是你们和车内其它人员的生命安全。可以在车内常备一双轻柔休闲的平底鞋,下车再换成高跟鞋,如此一来,便可以安全魅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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