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中集团红旗校区(大禹学校)
2018年一年级、初一招生简章
根据《盐湖区教科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招生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分配”的原则,特制定2018年盐湖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红旗校区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时间 :
2018年8月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招生人数 :
一年级招4个教学班,每班限招45人。
初一招生6个教学班,每班限招50人。
服务区范围:
东至安西路西侧地段,西至学苑路以东地段,南至机场路以北地段,北至舜帝街以南地段。吕儒村、阳倦村、壕头村居民子女。
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
凡户籍、房产均在服务区、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招生条件: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小产权房屋由监护人出具缴纳水、电费等生活票据证明);
③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
④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子女
盐湖区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流出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
③进城务工单位证明;
③本服务区租房合同。
④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出具当地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或暂住住房合同;
⑤预防接种证。
1.凡户籍、房产均在服务区,有学习能力,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1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报名时监护人需携带的审验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小产权房屋由监护人出具缴纳水、电费等生活票据证明)。
③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子女
在保证本服务范围学生正常入学的前提下,有空余学位,考虑进城务工子女,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 :学苑北路职业技术学院北盐湖区实验中学红旗校区(原大禹学校)
看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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