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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和经营场地租金申报相关补贴的公告

2018-07-04 09:25:32    来源:0359房产网    点击:

摘要: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和经营场地租金申报相关补贴的公告  全市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和经营场地租金申报相关补贴的公告

  全市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见》(晋政办发〔2014〕40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申请享受补贴的项目、条件及标准

  1.高校毕业生享受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对5年内毕业(2013年毕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5年内毕业(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自主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

  三、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申报条件:对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高校毕业生经营场地租赁补贴个人申请表》两张、两张一寸免冠彩照、对公银行账户。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对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三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

  所需材料:创业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经营项目基本情况表》、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创业者自行提供)、半年工资表、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带动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对公银行账户。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申报方式

  1.高校毕业生申请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到河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办理。

  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9-8707512

  报名地址:河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办理。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

  附表1:高校毕业生经营场地租赁补贴个人申请表.xls

  附表2:大学生经营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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