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拟征收安邑办事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补偿安置办法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河东东街延长线以南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现状调查,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8.5264公顷,涉及安邑办事处西里庄村集体土地8.5264公顷,其中:农用地8.5264公顷(耕地3.9570公顷、园地、4.4522公顷、其他农用地0.117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用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住宅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我省《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一次性支付。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一次性支付。
五、安置人口数及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办法: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
货币补偿予以安置,社会保障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收农民实行基本严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执行。
六、办理补偿登记: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相关权利人于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件资料到所属材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同时安邑办事处组织材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测算补偿款标,计委会( 填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村民、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在地权利人对上述告知的报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向运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如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成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8日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征收土地公告
运开管告字(2021)第3号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O二O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于2021年3月2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面积8.5264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8.5264公顷,批准文号为晋政地字[2021]138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及用途
地块范围:河东东街延长线以南,面积8.5264公顷;征收西里庄村集体土地8.5264公顷,其中耕地3.9570公顷、园地4.4522公顷、其他农用地0.1172公顷,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办法
根据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相关权利人于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件资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同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补助费。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地权利人对上述告知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向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10日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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