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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强政策信号!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出台意味着啥?

2019-01-17 12:00:36    来源:    点击:

摘要: 极强政策信号!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出台意味着啥?广东省东莞市1月13日发布新规,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因此,东莞也成为国内首个出

          极强政策信号!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出台意味着啥?

广东省东莞市1月13日发布新规,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因此,东莞也成为国内首个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广东东莞出台“2天无理由退房”新规

1月11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根据《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应当退还。该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民:很利民,给了广大消费者一个能够重新选择的机会。

市民:比如,因为地段好或者其它销售手段,当时买了,买了之后回去各种原因,可能就不想再做这件事情了,或者有其他的打算,可以退还的话,还是比较合理的。

专家表示,本次新规意在保护置业者消费权益,让市场回归理性。地产分析师 李兴旺:对于行业的制度完善,是一个比较大的积极影响,对于购房者也是比较大的利好。

也有专家表示,“无理由退房”与“零首付”“分期付首付”等都是一种营销方式,也是楼市下行的表现。

不过此次由地方政府牵头出台无理由退房,是一个极强的政策信号。数据显示,东莞2018一手住宅合计网签45341套,环比2017年下跌10.3%;销售面积521万平方米,环比2017年下降7.6%。

【评论】就该把“退货权”还给购房人

广东省东莞市推“无理由退房”虽然只有两天后悔期,但至少给予了购房者一定程度的后续选择权,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对此,《新京报》评论:商品房算是价值较高的商品,虽然采取无理由退房时得综合考量,但未必不能参照其他商品交易中的“退货权”,给予消费者以冷静期和反悔权。这其实也是更有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从更大范围来看,这也有助于让购房者的消费权益归位,让市场回归理性。

部分城市楼市调控政策现微调

其实2018年以来,多地对楼市调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年内密集出台超过400次调控政策,相比2017年上涨80%。不过,第四季度,部分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了“微调”。对此,我们也简单地梳理了一下。

2018年12月17日,昆明市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拟允许无固定用工单位的个人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基数的10%。在购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等房贷利息优惠。

12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发布通知:取消“所购买的新房和二手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随后,12月19日,广州市宣布,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即放开商住房个人限购。2019年1月3日,青岛市决定暂停执行高新区的摇号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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